远隔千里,异地追击
-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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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商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新郑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真落实“豫筑平安”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清理打击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强化辖区车辆源头安全管理。近期,新郑交警加大异地用警力度,连续查获多辆被公安部通报的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但仍有行驶轨迹的车辆,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助力群众平安出行。
异地追击,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
公安部通报新郑大队逾期未检验车辆仍然在道路上行驶的豫A***1N大型货车,该车在河南周口市扶沟县内存在行驶轨迹。接到该情况后,车管中队中队长冯伟平带领民警郭军卫、高建伟立即赶赴河南周口市扶沟县,对嫌疑车进行追踪布控,通过调取车辆信息、行使轨迹、摸排走访、合成研判等方式,在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宣扬、辅警梁咏琪、刘文龙大力的配合下,于2023年7月17下午3时左右在扶沟县江村镇王营村村口一沙场院内查获该车,经查该车与原车车型一致,该案件现已移交周口市扶沟县交警大队处理。
三方交警通力合作,消除安全隐患
公安部通报新郑大队2022年以来逾期未检验但仍有行驶轨迹的重型货车豫A***25,最后一次轨迹地址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接到该情况后,新郑大队于7月21日组织警力前往康保县对嫌疑车进行追踪布控,在康保交警大队的配合下,通过对当地的矿山、沙场、工地进行排查走访,发现该车已经卖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康保交警立即与化德县交警大队联系,三方交警兵合一处在化德县辖区展开排查。
经过两天一夜的排查,有工地的驾驶员说在锡林浩特市正白旗的一段高速公路施工路段上见过该车,于是三地交警马不停蹄赶往一百多公里外的正白旗施工路段进行查找,康保县交警在走访过程中,一施工司机说几天前在正白旗的一个矿山中见过该车型,不能确定是不是这辆车,为了不放过一个疑点,民警又立即赶往矿山进行查找。于7月24日晚上8时在该矿山里找到该车,经过车牌号比对正是公安部统报的豫A***25重型货车,现该车报废工作已经完成。
走进藏区,跨越千里也要找到你
公安部通报新郑大队2022年以来逾期未报废但仍有行驶轨迹的重型货车豫A***67,最后一次轨迹时间是2023年6月30日,地址在西藏拉萨林周县,收到此情况后,新郑大队安排专人对该车进行研判追查,根据车辆外观特征和字体判定该车辆在林周县白定丹索采沙有限公司使用,7月26日车管中队冯伟平队长奔赴西藏拉萨,次日到林周丹索商砼站实地排查,站里在使用车辆二十几辆,通过逐个外观对比皆不是,走访司机说见过这辆车,但是站里负责人不配合寻找,最后林周县公安局龚局长亲自指挥交警大队民警到该商砼站进行查找,商砼站负责人迫于压力,将藏在林周县松盘乡白定村的豫A***67交了出来,经比对正是部局通报车辆,目前已将该车移交林周县交警大队处理。
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的危害
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二、发生事故无法理赔: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三、一旦上路将被查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处罚款及车辆暂扣。
四、因机动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安全隐患随时存在,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五、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且车辆也不值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人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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